一、项目名称:邕江两岸建筑风貌改造工程(郊野段)
二、项目编号:QXQZC2018G20171/GS(6)2018232GNN
三、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以下更改:
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1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1)
原2.2.1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1)中企业诚信情况评分标准为:(1)企业2016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长、自治区主席、市(直辖市)长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的,每个得3分(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4分)(2)企业2017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每个得2分。(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3分)(3)企业2016年以来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每项得0.5分。(注:同一工程项目获不同奖项时,以最高奖项计分,不能重复得分,附获奖证书或奖状原件的扫描件及诚信库截图)。现更改为:
(1)企业2016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长、自治区主席、市(直辖市)长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每个得3分(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4分)(2)企业2016年以来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每项得0.5分。(注:同一工程项目获不同奖项时,以最高奖项计分,不能重复得分,附获奖证书或奖状原件的扫描件及诚信库截图)。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均作相应更改,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四、修正后的招标文件,即相应的招标文件的第一次修正版(即招标文件第二版)已上传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www.nnggzy.net/gxnnhy),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www.nnggzy.net、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广西招标网上发布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六、交易服务单位: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监督部门及电话: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5826356)
八、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
联系人:黄俊华 0771-5826353
2、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陆宏宾 电话:0771-2808057 传真:0771-280805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