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制氧系统3号、4号制氧机工程配套4号机组氮气球罐【项目编号:HCA(ZB1)2021257G】,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制氧系统3号、4号制氧机工程配套4号机组氮气球罐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40000Nm3/h制氧机组配套中压氮气球罐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交货地点: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制氧站建设现场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进场安装,2022年5月30日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技术性能达到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的供应商。
3.2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4日23时59分止,由潜在供应商在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注册会员后(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会员注册方式具体流程请访问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首页的常用下载窗口进行查看),在线完成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接收澄清变更、查看结果通知等有关业务,未完成网上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网上支付,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用户注册及平台使用咨询: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广西国资招投标中心
电话:0771-5579209 QQ群:286811625
5.1 投标人应于2021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302室,2021年8月18日上午10时0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网上发。
综合评估法。
审计法务部 电话:0772-2592800
招 标 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 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 |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
联 系 人:梁工、唐工 |
联 系 人:黄天懿、黄振宁 |
电 话:0770-2092205、0770-2092210 |
电 话:0771-2807659 |
|
2021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