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原料场系统--海关监管作业场所C50混凝土联锁地砖工程(重)[GS(ZB1)2021253G(重)]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原料场系统--海关监管作业场所C50混凝土联锁地砖工程(重)(编号:GS(ZB1)2021253G(重))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原料场系统--海关监管作业场所C50混凝土联锁地砖工程(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
建设规模: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综合原料场,占地面积约为143.5万㎡。本次建设内容:原料场系统2#煤场铺设混凝土联锁地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按海关监管作业场所C50混凝土联锁地砖图((1.25A1)FG110101A-SS-JG1-1(C版)和(A4)FG110101A-SS-JG1-2(D版))施工(详细见附图)。。(注:施工区域为2#煤场)
计划工期:工期3个月(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
招标范围:?采购(生产)、?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包括工程施工、管理、调试、试运行、消缺、竣工资料的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并参加由招标方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包括:
1)混凝土联锁地砖采购(生产)、地面铺设基础施工(含素土的压实、土工格栅施工(土工格栅由招标方提供)、级配碎石施工、砂垫层施工(厂区内取砂)等施工内容)、混凝土联锁地砖施工安装(含C50混凝土联锁地砖铺设和边缘约束),按海关监管作业场所C50混凝土联锁地砖图((1.25A1)FG110101A-SS-JG1-1(C版)和(A4)FG110101A-SS-JG1-2(D版))施工(详细见附图)。
2)施工过程的所有措施;
3)施工所需的临时组装场地及吊装场地的平整,使用结束恢复原貌;
4)施工所产生的建筑、设备包装材料等垃圾(金属材料除外)均由投标方负责运出厂区自行处置,金属材料垃圾运送至厂内指定位置。
5)施工方在素土标高的基础上进行压实,不平整部分取土回填。土方工程取土地点在厂区内的,运距按3km以内计算。(素土压实施工范围2#煤场整体施工场地(包括四周围栏基础场地),场地素土压实按《 (A4)FG110101A-SS-JG1-2(D版) 》图施工,压实系数为90%。)
6)施工方在砂垫层施工,在厂区内指定点取砂,取砂所用的工程机械和运输等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运距按3km以内计算。
7)按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检测监测,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不再单独记取,第三方检测单位委托方为招标人。
特别说明:(1)本工程属边建设边生产的施工环境,现场相关措施需投标方综合考虑,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原地貌标高5.3~5.38米,铺设联锁块后标高约5.61米(在FG110101A-SS-JG1-1(C版)设计总说明中第1点,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
(具体要求详见海关监管作业场所C50混凝土联锁地砖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良好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且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单位。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总承包能力。
3.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3.3.2 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3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证书。
3.4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业绩要求:无。
3.6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近五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约所涉及的重大法律纠纷和刑事案件;
3.8 投标单位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原则上工程主体设计不得分包,需分包的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分包,投标人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分包过程中,应事先征求业主方同意,拟邀请的合格勘察、设计、施工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并经业主方审查,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业主方推荐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业主方对勘察、设计、施工分包结果有否决权。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9.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9.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9.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6日23时59分止,由潜在供应商在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注册会员后(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会员注册方式具体流程请访问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首页的常用下载窗口进行查看),在线完成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接收澄清变更、查看结果通知等有关业务,未完成网上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网上支付,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用户注册及平台使用咨询: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广西国资招投标中心
电话: 0771-5579209 QQ群: 28681162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于2021年8月20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302室,2021年8月20日上午10时3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网上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 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 |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
联 系 人:梁工、唐工 |
联 系 人:黄天懿、黄振宁 |
电 话:0770-2092205、0770-2092210 |
电 话:0771-2807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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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