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2019年农口建设项目(第二批)市本级财政(水库移民)投资项目
二、项目招标编号:GS(6)2019131GHX
三、原招标公告时间: 2019年 11 月8日
四、更正日期:2019年11月14日
五、更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现更改为: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市财政资金合同价款25% 。
预付款支付期限: 签订合同后十日内申请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后,中标人在完成工程量50%时,项目所在村支付完村自筹资金,中标人在完成工程量80%以上方可申请工程进度款工程款,按工程进度一次性从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7.3工程进度付款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工程款支付至合同价的90%,结算经审计后并通过市级验收,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工程保修期满后退还给承包人(无息)”
现更改为:“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后,中标人在完成工程量50%时,项目所在村支付完村自筹资金,中标人在完成工程量80%以上方可申请工程进度款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合同内进度款申请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申请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工程款申请支付至合同价的90%,结算经审计后并通过市级验收,工程款申请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工程保修期满后退还给承包人(无息)”
3、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均作相应修改,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更改通知同时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招标网同步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横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地址:横州镇环城西路177号
联系人: 闭利品 联系电话:0771-7226038
2、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傅荣、韦吉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0771-2804614/2808057
3、监督管理部门:横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0771-723356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