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竞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邕宁区城关第二小学龙岗分校电梯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A(LZ)2020004J
三、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邕宁区第二小学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蒲津路138号
联系人:张玉芬 联系电话:0771-471699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张桂铭 联系电话:0771-5824250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5月22日
六、更正日期:2020年5月25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一)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的竞标文件原则上应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竞标人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12时00分)统一将收到的竞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竞标人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竞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3)供应商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竞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竞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13A06室
收件人:张桂铭
联系电话:0771-5824250
(二)付款方式现明确为: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人供货完成且调试完毕验收通过后,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全部中标金额。
原《竞争性谈判文件》涉及以上相关内容相应修改,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 年5月25日
附件: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