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广西北部湾银行五象总部大厦业务经营用房装修工程-档案中心设备【HCA(3)2020039G】更改公告(三)
各投标人:
1、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更改为“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此次采购货物的生产或销售;,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良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3年,则按实际经营年限提供(须提供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按工商局要求提交企业年度报告(提供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本项目设备要求原厂生产,可代理或授权销售,但不接受OEM贴牌方式生产产品。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一期的纳税、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7、投标人不存在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行政机关作出的可能对履行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的事项(提供无重大经济纠纷承诺及法律文书裁判网、失信执行人信息网相关查询证明)。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更改为:附件1、附件2内容。
3、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符合性审查标准及二、评分办法的内容更改为:附件3内容。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在开标前7天公布。
5、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13日”现延期至“2020年8月14日”。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确定为“2020年8月28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相应条款均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8月7日